确认合同无效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重庆天度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确认合同无效纠纷 |
| 法院 | 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被告***、***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退还原告***、***、***、***、***购房款70000元(被告***在冉忠明遗产继承范围内承担偿还义务); 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的债务利息。 本案案件受理费2900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负担1562元,原告***、***、***、***、***负担1338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1-03-26 |
| 发布日期 | 2021-04-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