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偿权纠纷一案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山西沃赛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备胎融资租赁(深圳)有限公司 浙江凝睿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艮山支行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追偿权纠纷 |
法院 | 文水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向原告浙江凝睿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支付代偿款52377.84元及相应资金占用损失4385.94元(损失按日利率万分之六计算,其中9955.72元从2018年11月23日起、42422.12元2019年4月17日起算,至2019年8月7日止)。 二、被告***对被告***的上述债务承担共同还款责任。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610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19-12-16 |
发布日期 | 2020-03-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