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无棣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水湾支行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 法院 | 无棣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保险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在保险责任限额内赔偿***损失133472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550元,由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德州市中心支公司负担1478元,***负担72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1-01-29 |
| 发布日期 | 2021-04-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