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新泰房桥轨枕有限公司 新泰市鲁瑞水泥有限公司 |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新泰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山东省新泰市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鲁0982执2057号 申请执行人新泰市鲁瑞水泥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新泰房桥轨枕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案的执行标的3761245元,经本院向被执行人送达相关执行手续,本院依法冻结扣划被执行人新泰房桥轨枕有限公司银行存款2775600元,过付给申请执行人新泰市鲁瑞水泥有限公司2775600元,被执行人新泰房桥轨枕有限公司自动向申请执行人新泰市鲁瑞水泥有限公司履行985645.18元,缴纳执行费40000元。申请执行人新泰市鲁瑞水泥有限公司自愿放弃剩余案款。被执行人新泰房桥轨枕有限公司全部履行了(2020)鲁0982执2057号确定的义务,且申请执行人认可本案执行完毕结案。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一)项的规定,现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四日 |
| 裁判日期 | 2020-12-04 |
| 发布日期 | 2021-04-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