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增资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4-25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公司增资纠纷
法院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二、确认原告***应当继续履行《增资扩股协议》,原告***应当在被告广州普米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办理将***登记为公司股东的工商变更登记过程中提供协助。

本诉受理费3246元,反诉受理费1550元,均由原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12-18
发布日期 2021-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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