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增资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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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公司增资纠纷 |
法院 |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二、确认原告***应当继续履行《增资扩股协议》,原告***应当在被告广州普米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办理将***登记为公司股东的工商变更登记过程中提供协助。 本诉受理费3246元,反诉受理费1550元,均由原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12-18 |
发布日期 | 2021-04-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