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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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汇中利通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鲁0103执5341号 申请执行人汇中利通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阎涛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湛江仲裁委员会作出的(2019)湛仲字第Z000041765号裁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未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汇中利通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向我院申请执行。我院依法立案执行后,至2020年11月16日为止,上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执行内容,已全部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通知如下: 湛江仲裁委员会作出的(2019)湛仲字第Z000041765号裁决书执行完毕。 二零二零年十一月十七日 |
裁判日期 | 2020-11-17 |
发布日期 | 2021-04-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