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1-04-2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执行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江苏省溧阳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江苏省溧阳市人民法院

执行结案通知书

(2021)苏0481执恢258号

申请执行人:***,男,1986年2月**日生,汉族,江苏省溧阳市人,住***。

被执行人:***,男,1**8**年10月**日生,汉族,贵州省盘县人,住***。

被执行人:***,男,1995年12月**日生,汉族,贵州省盘县人,住***。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溧阳市人民法院

作出的(2019)苏0481民初7412号民事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本院根据申请执行人执行申请,于2020年10月26日立案执行。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已履行全部付款义务,本案执行完毕[原执行案号为(2020)苏0481执4781号]。

特此通知。

二零二一年四月十二日

裁判日期 2021-04-12
发布日期 2021-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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