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安新县捷力和铜业有限公司 江苏省燃料集团有限公司 南京曼克斯商贸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终结本院(2018)苏0102民初7××2号民事判决书的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本裁定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本院递交异议申请书一份及副本两份,向本院申请异议。 |
| 裁判日期 | 2019-11-22 |
| 发布日期 | 2020-03-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