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1-04-25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苏0404执恢142号

申请执行人:李秀齐

被执行人:周伊平

李秀齐申请执行周伊平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生效法律文书为(2019)苏0404民初1827号民事调解书。

本院曾于2020年2月21日立案执行,案号为(2020)苏0404执232号,后裁定终结执行程序。现申请执行人李秀齐申请恢复执行,本院于2021年3月4日立案受理,执行案号为(2021)苏0404执恢142号,恢复执行标的额65000元。在本院恢复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周伊平自行缴纳执行款65000元至本院账户,现已发放给申请执行人李秀齐。至此,李秀齐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苏0404执恢142号案件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二零二一年三月二十九日

裁判日期 2021-03-29
发布日期 2021-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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