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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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浙0503执恢53号 申请执行人:***,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被执行人:***,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被执行人***已履行执行款21616元。 至此,申请执行人***据以申请的(2019)浙0503民初3837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给付义务已全部执行完毕,本案结案。 特此通知。 二零二一年二月一日 |
裁判日期 | 2021-02-01 |
发布日期 | 2021-04-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