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4-2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沧州正大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海兴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货款85000元,并自2019年7月26日起依本金85000元按年利率15.4%向原告支付违约金至付清之日止。

案件受理费1924元,减半收取计962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通过扫描下方二维码自行网上上诉立案及进行其他网上诉讼操作,或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北省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1-03-16
发布日期 2021-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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