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沧州正大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海兴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货款85000元,并自2019年7月26日起依本金85000元按年利率15.4%向原告支付违约金至付清之日止。 案件受理费1924元,减半收取计962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通过扫描下方二维码自行网上上诉立案及进行其他网上诉讼操作,或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北省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1-03-16 |
| 发布日期 | 2021-04-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