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再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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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法院 | 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维持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2018)辽0103民初15788号民事判决第一项、第二项; 二、变更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2018)辽0103民初15788号民事判决第三项为“***、***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借款本金546000元的利息(自2016年8月27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年息24%计算,***已向***偿还36000元利息予以扣除)”; 三、驳回***其他诉讼请求。 一审案件受理费14124元、保全费5000元、公告费800元,由***、***承担。再审案件受理费14124元,由***、***承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1-04-21 |
发布日期 | 2021-04-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