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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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厦门市乐辉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合肥摩通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冻结、划拨被执行人厦门市乐辉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银行存款人民币41067.6元[其中支付赔偿款39000元,逾期利息1046.92元(以10000元为基数,自2019年12月31日起,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为标准计至2020年6月20日止,以39000元为基数,自2020年6月21日起,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为标准暂计算至2021年1月11日,后期顺延至款清之日止),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129.68元(以39000元为基数,自2021年1月18日起,按日利率0.0175%的标准暂计算至2021年2月5日,后期顺延至款清之日止),负担案件执行费501元、案件受理费390元],或查封、扣押、提取、变价其同等价值的其他财产。 本裁定立即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1-02-05 |
发布日期 | 2021-04-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