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4-2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岳阳芳华置业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法院 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由被告岳阳芳华置业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支付本金87万元,并从2019年12月15日起以87万元为基数,按月利率2%计算利息至实际清偿之日止;

如未按期履行,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办理;

本案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8301元,由原告***承担1582元,被告岳阳芳华置业有限公司承担6719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南省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09-30
发布日期 2021-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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