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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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岳阳芳华置业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法院 | 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由被告岳阳芳华置业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支付本金87万元,并从2019年12月15日起以87万元为基数,按月利率2%计算利息至实际清偿之日止; 如未按期履行,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办理; 本案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8301元,由原告***承担1582元,被告岳阳芳华置业有限公司承担6719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南省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09-30 |
发布日期 | 2021-04-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