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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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州分行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滨州市分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保证合同纠纷 |
法院 | 无棣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偿还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滨州市分公司代偿款35111.62元、违约金2400,共计37511.62元; 二、***偿还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滨州市分公司保险费19895.28元。 上述给付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履行。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236元,减半收取618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1-03-23 |
发布日期 | 2021-04-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