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4-2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安阳空港新城置业有限公司
安阳市广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河南省安阳市文峰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限被告***于位于安阳市开发区长江大道与中华路交叉口西南角空港新城A6号住宅楼3单元2003号房屋具备办理不动产权属登记证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协助原告***办理上述房产的过户手续。

案件受理费100元,财产保全费3145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1-02-08
发布日期 2021-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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