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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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安阳建力置业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河南省安阳市文峰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解除原告***与被告安阳建力置业有限公司的房屋买卖合同; 二、被告安阳建力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日返还原告***已付购房款557756元及损失(以已付购房款557756元为基数,自2012年8月21日起至2019年8月19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计算,自2019年8月20日起至实际履行完毕之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三、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9377.56元,减半收取计4688.78元,由被告安阳建力置业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1-03-20 |
发布日期 | 2021-04-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