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张家口中心支公司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 法院 | 怀安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张家口中心支公司在车辆投保的交强险限额内赔偿原告***各项损失120000元,在车辆投保的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限额内赔偿原告***各项损失200000元,以上共计320000元。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三、以上款项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给付。 案件受理费9697元,保全费220元,由原告***自愿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北省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04-23 |
| 发布日期 | 2021-04-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