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4-25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七台河七煤医院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七台河市分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法院 黑龙江七台河市新兴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七台河市分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赔偿原告***120000.00元;

被告***赔偿原告***304827.19元;

上述款项于本判决生效十日内履行完毕。

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鉴定费3300.00元、鉴定检查费248.00元,由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七台河市分公司承担。

本案诉讼费7672.00元,减半收取3836.00元,由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七台河市分公司承担1083.55元,由被告***2752.45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于接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七台河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1-03-29
发布日期 2021-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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