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认合同效力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4-2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合肥东湖高新投资有限公司
安徽中达邦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安徽中瑞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确认合同效力纠纷
法院 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被告合肥东湖高新投资有限公司于2017年6月5日向原告安徽中瑞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发出的解除通知《律师函》无效。

案件受理费200元,由被告合肥东湖高新投资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7-12-26
发布日期 2021-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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