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作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青岛晓天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青岛伟隆重工有限公司 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泰安中心支公司 山东天源重工集团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定作合同纠纷 |
| 法院 | 山东省新泰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对被申请人青岛伟隆重工有限公司、青岛晓天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130000元予以冻结。冻结期限为一年。 案件申请费1850元,由山东天源重工集团有限公司预交。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18-07-13 |
| 发布日期 | 2020-03-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