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19-12-19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上饶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上饶市永信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江西省上饶市信州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解除对被执行人***、***所有的位于上饶县旭日北大道1号14幢606号[饶(县)房权证旭日街道办字第××号]房产的查封。

二、上饶县旭日北大道1号14幢606号[饶(县)房权证旭日街道办字第××号]房屋所有权和其他相应权利归买受人黄兴君(身份证号)所有,上述权利自本裁定送达买受人时起转移。

三、买受人黄兴君(身份证号)可持本裁定书到登记机构办理相关权属过户登记手续。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2019-11-13
发布日期 2019-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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