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洛阳豫港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洛阳巨创钢球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洛南支行 河南龙泉金亨电力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法院 | 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洛阳巨创钢球有限公司、河南龙泉金亨电力有限公司、***、***、***、***、***、***银行存款500万元或查封、扣押同等价值的其它财产。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洛南支行垫付。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19-07-04 |
发布日期 | 2019-12-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