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异议之诉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河南省进口物资公共保税中心集团有限公司 郑州高盛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盛茂国际货运代理(上海)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执行异议之诉 |
| 法院 | 河南省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河南省进口物资公共保税中心集团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22004元,由原告河南省进口物资公共保税中心集团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一式十份,上诉于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并于上诉之日起七日内向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缴纳上诉费,并将缴费凭证交本院查验,逾期视为放弃上诉。 |
| 裁判日期 | 2021-04-14 |
| 发布日期 | 2021-04-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