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一案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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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绿升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 天鉴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长沙华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长沙扬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 法院 | 湖南省浏阳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长沙扬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长沙华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违约损失20万元; 二、驳回长沙华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判决指定的履行期间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28768元,减半收取14384元,由长沙华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担13334元,由长沙扬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105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本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1-18 |
| 发布日期 | 2020-03-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