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城中支行 徐州百惠家美时商业发展有限公司 徐州市金蜂蜜业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江苏省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冻结被申请人徐州百惠家美时商业发展有限公司名下的银行存款260000元或查封、扣押其同等价值的其他财产。 财产保全费1820元,申请人徐州市金蜂蜜业有限公司已缴纳。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本裁定的执行。申请保全人申请续行财产保全的,应当在保全期限届满七日前向人民法院提出;逾期申请或者不申请的,自行承担不能续行保全的法律后果。 |
| 裁判日期 | 2018-01-12 |
| 发布日期 | 2020-03-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