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0-03-1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鱼台县鲁宁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王鲁分公司
鱼台县鲁宁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徐州华瑞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院 江苏省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冻结被申请人鱼台县鲁宁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鱼台县鲁宁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王鲁分公司的银行存款3335800元或查封、扣押同等价值的其他财产。

二、查封担保人黄伟、卢艳春名下位于江苏省徐州市云龙区绿地商务城(B7-5地块)商务办公楼1号楼1-1502室房屋壹套和位于江苏省徐州市三环南路南侧永嘉太阳城13号楼2-401室房屋壹套。

保全费5000元,申请人徐州华瑞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已缴纳。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本裁定的执行。申请保全人申请续行财产保全的,应当在保全期限届满七日前向人民法院提出;逾期申请或者不申请的,自行承担不能续行保全的法律后果。

裁判日期 2018-02-06
发布日期 2020-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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