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征收行政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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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宝鸡市诚信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
类型 | 行政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行政征收 |
法院 | 陕西省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撤销被告宝鸡市渭滨区人民政府作出的宝渭政征补决字〔2020〕25号征收补偿决定。 案件受理费50元,由被告宝鸡市渭滨区人民政府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1-03-21 |
发布日期 | 2021-04-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