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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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法院 | 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本判决书生效之日,***、***与***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依法予以解除。 二、本判决书生效后30日内,***将涉案房屋给***、***予以腾交。 案件受理费100元,两原告已预交,减半收取,由被告承担50元(被告承担的该部分费用在本判决书生效后30日内给原告支付)。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1-04-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