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4-2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法院 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本判决书生效之日,***、***与***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依法予以解除。

二、本判决书生效后30日内,***将涉案房屋给***、***予以腾交。

案件受理费100元,两原告已预交,减半收取,由被告承担50元(被告承担的该部分费用在本判决书生效后30日内给原告支付)。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1-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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