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当得利纠纷案件执行结案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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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不当得利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茶陵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茶陵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湘0224执289号 关于被执行人谭鹏鹏罚金一案,(2020)湘0224刑初155号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被执行人谭鹏鹏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本院于2021年3月2日立案执行。 本院认为,((2020)湘0224刑初155号确定的内容已经全部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笫108条第(l)项的规定,现通知如下: 茶陵县人民法院于2020年10月17日作出的(2020)湘0224刑初155号执行完毕,本案予以结案。 二零二一年三月二十三日 |
裁判日期 | 2021-03-23 |
发布日期 | 2021-04-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