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执行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1-04-2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民事案件执行
法院 湖南省长沙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查封、冻结、扣划被执行人彭向花的银行存款246850元,或扣留、提取其等额的收入、或查封、扣押其等额的财产。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2021-04-15
发布日期 2021-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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