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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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市分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法院 | 五寨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山西省五寨县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9)晋0928民初717号 原告:***,男,****年*月**日生,汉族,农民,五寨县人。 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市分公司,地址:河南省洛阳市九都路**。 法定代表人:吴某,系该公司经理。 原告***诉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市分公司保险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11月4日立案。原告***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撤诉处理。 审判员王有明 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二十日 书记员张瑞芳 |
裁判日期 | 2019-11-20 |
发布日期 | 2019-12-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