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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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广西腾景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承揽合同纠纷 |
法院 | 凤山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被告***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尚欠原告广西腾景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款项187633元及相应利息(利息计算以187633元为基数,自2018年8月21日起至支付完毕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案件受理费4291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通过本院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19-12-06 |
发布日期 | 2020-03-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