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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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兆丰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苏圃支行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法院 | 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苏圃支行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9500元(原告已预交),退回原告950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1-03-12 |
发布日期 | 2021-04-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