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民事行政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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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佛山市精一家具有限公司 广州嘉权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北京市建兴新建材开发中心 重庆泓鹏建材有限公司 |
类型 | 行政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他民事 |
法院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准许佛山市精一家具有限公司撤回上诉。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二审案件受理费100元,减半收取50元,由上诉人佛山市精一家具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1-04-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