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泰州市陵通商贸有限公司 江苏雅典娜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泰州市创之伟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分行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评估、拍卖被执行人江苏雅典娜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泰州市江州南路113号一、二层的房屋,以拍卖所得价款(扣除相关费用后)清偿被执行人泰州市创之伟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江苏雅典娜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所欠申请执行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分行的债务。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此页无正文) 执行长陈惠群 |
| 裁判日期 | 2017-05-17 |
| 发布日期 | 2020-03-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