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4-2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院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原告***借款50万元;

二、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借款50万元的利息,自2017年3月8日起至2020年8月19日止,按照年利率24%计算,自2020年8月20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4倍计算;

三、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原告***借款30万元;

四、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借款30万元的利息,其中本金20万元的利息,自2017年3月8日起至2020年8月19日止,按照年利率6%计算,自2020年8月20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本金10万元的利息,自2017年4月9日起至2020年8月19日止,按照年利率6%计算,自2020年8月20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五、驳回原告***其余的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6,030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1-03-23
发布日期 2021-04-27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