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合同纠纷案件执行结案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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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服务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山西省沁水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山西省沁水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晋0521执263号 被执行人:***,女,1986年10月**日生,汉族,沁水县龙港镇人。 被执行人***收缴诉讼费一案,本院于2020年9月29日作出的(2020)晋0521民初895号民事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本院立案庭于2021年2月1日向我局申请执行,申请执行标的额为1115元。本院于同日立案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已主动向本院缴纳诉讼费1115元。本案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零二一年二月二十三日 |
裁判日期 | 2021-02-23 |
发布日期 | 2021-04-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