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行政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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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行政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行政处罚 |
| 法院 | 高平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撤销被告泽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出的泽人社监理字[2020]第5012号《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 案件受理费50元,由被告泽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西省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1-03-18 |
| 发布日期 | 2021-04-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