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行政判决书

发布于:2021-04-2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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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行政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行政处罚
法院 高平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撤销被告泽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出的泽人社监理字[2020]第5012号《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

案件受理费50元,由被告泽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西省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1-03-18
发布日期 2021-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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