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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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
法院 | 河南省上蔡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赔偿原告***、***、***、***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抚慰金合计139247元(不含已付的40000元),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履行完毕; 二、驳回四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796元,四原告负担296元,被告***负担500元(此款四原告已预交,限被告给付四原告款项时一并给付)。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供副本,上诉至河南省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19-04-18 |
发布日期 | 2021-04-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