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4-2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院 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借款100000元及利息(以100000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自2019年7月1日起计算至2019年8月19日止;以100000元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自2019年8月20日起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220元,保全费1270元,合计2490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

裁判日期 2020-07-29
发布日期 2021-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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