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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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成都辣忆时空餐饮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股权转让纠纷 |
法院 | 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片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原告***支付转让价款225,000元及违约金,违约金以欠付转让款225,000元为基数,从2019年12月1日起按年利率24%计算至付清之日止。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012元,由被告***负担。原告***预交的庭前文书公告费及后续判决公告费,由被告***负担,在履行本判决时一并支付给原告***。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本案判决生效后,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应当依法按期履行。逾期未履行的,权利人申请执行后,人民法院依法对相关当事人采取限制高消费、列入失信名单、罚款、拘留等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裁判日期 | 2020-12-08 |
发布日期 | 2021-04-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