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4-2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仙游支行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院 仙游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给***借款本金5万元及利息,利息以借款本金5万元为基数,自2019年7月12日起按年利率15.4%计至还清借款之日止;

二、驳回***对***的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339元,减半收取计669.5元,由***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1-01-28
发布日期 2021-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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