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设备纠纷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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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鑫群建设有限公司 日照新世界房地产有限公司 山东天诺价格评估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建筑设备纠纷 |
法院 | 山东省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维持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2018)鲁1102民初7394号民事判决主文第二项及诉讼费负担部分; 二、撤销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2018)鲁1102民初7394号民事判决主文第三项; 三、变更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2018)鲁1102民初7394号民事判决主文第一项为“日照鑫群建设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租赁费71255.62元”; 四、驳回***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二审案件受理费2573元,由上诉人***负担2198元;由上诉人日照鑫群建设有限公司负担375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19-12-11 |
发布日期 | 2019-12-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