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租赁合同纠纷 |
法院 | 湖北省黄冈市黄州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原告***与被告***、***于2019年10月8日签订的《商铺租赁合同》于2020年11月30日解除; 二、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原告***支付商铺租金3066元及违约金6900元,合计金额9966元; 三、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被告方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的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40元,由被告***、***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北省黄冈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1-04-01 |
发布日期 | 2021-04-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