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补偿行政判决书

发布于:2021-04-2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行政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行政补偿
法院 贵州省镇远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确认被告剑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于2019年9月11日强制拆除原告***、***修建的位于剑河县仰阿莎街道展架村320国道旁的钢架结构房屋的行政行为违法。

案件受理费50元,由被告剑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12-25
发布日期 2021-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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