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补偿行政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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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行政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行政补偿 |
法院 | 贵州省镇远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确认被告剑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于2019年9月11日强制拆除原告***、***修建的位于剑河县仰阿莎街道展架村320国道旁的钢架结构房屋的行政行为违法。 案件受理费50元,由被告剑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12-25 |
发布日期 | 2021-04-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