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行政行为行政裁定书

发布于:2021-04-2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行政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其他行政行为
法院 泾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准予执行申请执行人泾县林业局作出的泾林罚决字[2020]第4007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决定中第2项并处滥伐林木价值4倍的罚款计6300.204元;并缴纳加处罚款6300.204元,合计12600.408元。

案件执行费89元,由被执行人***负担。

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2021-04-12
发布日期 2021-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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