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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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西安锐购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服务合同纠纷 |
法院 | 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原告***与被告西安锐购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于2019年6月28日签订的《西安锐购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代运营服务合同书》于2020年3月31日解除; 二、被告西安锐购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告***返还店铺管理费人民币21867元; 三、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案件受理费800元,由被告负担400元,原告负担400元。因原告已预缴,故被告应在履行前述给付义务时将案件受理费一并给付原告。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10-27 |
发布日期 | 2021-04-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