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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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山西汾西安泰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山西介休鑫峪沟煤业有限公司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山西省介休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冻结、划拨被执行人山西介休鑫峪沟煤业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995105元(其中货款950840元,案件受理费13308元,及2019年1月22日起至2019年7月4日利息18728元,执行费12229元)或扣留、提取其收入、或查封、扣押、拍卖、变卖其相应价值的财产(冻结存款的期限为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为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为三年)。 本裁定立即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1-03-31 |
发布日期 | 2021-04-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