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还原物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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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返还原物纠纷 |
| 法院 | 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57790元(原告已预交)、保全费5000元(原告已预交),合计62790元,由原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1-27 |
| 发布日期 | 2021-04-26 |